有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专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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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八十四条规定: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: (一)未经许可,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; (二)未经许可,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,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; (三)未经许可,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,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; (四)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、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。 以上四种行为,情节严重,即可构成犯罪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关键词: 未经许可 专利技术 追究刑事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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